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或招标人全称)于【此处填写原公告发布日期】在【此处填写原公告发布媒介,如: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发布的“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黄舣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此处填写原项目编号】),现根据实际情况及部分潜在投标人的澄清需求,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正与澄清:
一、修正内容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正:原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原截止时间】”修正为“【修正后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正: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开标时间】”现修正为“【修正后的开标时间】”。
- 资格要求澄清:关于【此处填写需要澄清的具体资格条款,例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现明确为【此处填写澄清后的具体、无歧义的要求】。
- 服务范围补充说明:在原公告服务内容基础上,补充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充的具体服务内容,如: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操作支持、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的档案整理移交等】。
- 联系方式更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技术咨询联系人由“【原联系人】”变更为“【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步更新为“【新电话】”。
二、其他说明
- 本修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公告内容与本修正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为准。
- 已按原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根据本修正公告内容调整投标准备工作。
- 招标文件其他未修正部分及要求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按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填写招标人全称】
地址: 【填写招标人详细地址】
联系人: 【填写招标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 【填写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如有,填写代理机构全称】
地址: 【填写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联系人: 【填写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
电话: 【填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加盖公章)】
【修正公告发布日期】